6月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抓好疫情防控有关情况。核酸检测机构的条件和能力是保证核酸检测质量的管理重点,对此,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表示,国家卫健委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机构的监管,从审批准入、质控质评、日常监管以及惩罚退出等全流程进行了相关规定。
据介绍,2010年,我国就已经颁布实施了临床实验室管理以及临床基因扩增检验管理的相关办法。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核酸检测工作得到了普遍开展,因此国家卫健委进一步加强了核酸检测机构的监管。
在审批准入方面,郭燕红介绍,要求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严格检测资质的审批管理,确保检测机构、实验室和人员都具备合法的资格。
在质评质控方面,郭燕红表示,一是常态化开展实验室室内质控工作,要求实验室每一批次上机核酸检测的过程当中都要放入阴性和阳性的质控品,与真实的标本一起检测,来保障检测结果的真实和准确。
二是进行室间质评。通过组织国家和省级专门的机构来定期开展室间质评。在国家层面,每月由国家临检中心对相关实验室进行室间质评,向每个实验室发放盲样,也就是标准化检测样本,来对实验室进行考核,检验其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室间质评不仅仅从国家层面开展,省里面也委托相应的专业机构开展。
三是在大规模核酸筛查的过程当中,对每一家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都派驻检测专家作为质量监督员,来全程监督指导实验室的检测工作。同时在检测工作的指导过程当中,还特别要通过分析检测试剂的内参数据,查看是否采集到细胞,来反映采样环节的质量。
在日常监管方面,郭燕红介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大对医疗机构的定期校验,在校验的基础上采取飞行检查、随机抽查的方式,看检测机构是否落实相关的制度,特别是质控的措施。同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还定期组织核酸检测机构参加室间质评,并加密质评的频次。其中,对于医学实验室实行每月审核制度,加大监管力度。
在惩罚和退出方面,郭燕红介绍,通过日常检查、校验,根据不同的违规情形,要求地方的卫生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核酸检测的资质或者是吊销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据悉,近期,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全链条的监管,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也专门作出了工作部署,从6个方面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主要包括:一是严格检测机构和人员的资质管理;二是规范样本的采集保存和转运管理;三是强化核酸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四是加强应急状态下核酸检测机构的监管;五是提升核酸检测资源的利用效能;六是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机构的退出机制。特别是对核酸检测机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设立了“红绿灯”制度,对依法准入符合条件的主体进行绿灯审批的同时,坚决落实黄灯整改,以及红灯的退出机制,加大监管的力度,确保核酸检测的质量。
红星新闻记者 胡伊文 吴阳 北京报道
原标题:核酸检测机构要落实退出机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设立“红绿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