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标题

背景:
阅读详情

男方隐瞒艾滋病结婚多年 婚姻被判撤销

日期:2021年01月05日 08:50 来源:观察者网 作者:佚名

 

(上海闵行法院梅陇法庭案件宣判现场 图源:公众号“上海闵行法院”)

【文/观察者网 周弋博】

众所周知,婚姻是人生大事,一旦结为合法夫妻,就互相享有忠实、尊重、关爱的义务。

可是,如果有一方在婚前故意隐瞒身患艾滋等重大疾病的事实,另一方又该如何面对这场被欺骗的婚姻?

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和上海首例司法判决给了我们答案:撤销婚姻关系,视为自视无效。

据公众号“上海闵行法院”1月4日消息,当日,上海闵行法院梅陇法庭对一起特殊的案件作出宣判。

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决撤销原告李某与被告江某的婚姻关系。

事情是这样的,原告李某与被告江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订婚后双方开始同居。

登记不久,江某终于向妻子坦白,其已身患艾滋病数年且长期服药。

虽然江某坚持表示其所罹患的艾滋病已不在传染期内,传染李某及其腹内宝宝的可能性极小,且最终证明李某确实并未被传染,但丈夫的病依然让李某无法接受。

尽管两人此前感情基础不错,但李某在几经内心挣扎思量后,还是决定终止妊娠并向上海闵行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在结婚登记之前未如实告知原告其患艾滋病的事实,原告在知情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应予以支持,故依法判决撤销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原被告的婚姻关系被撤销后,双方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值得一提的是,若是根据1月1日已废止的《婚姻法》规定,原告李某的请求,恐怕难以得到支持。

原因在于,在《民法典》施行之前,只有“因胁迫结婚”这一种情形情形下,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而像本案中江某隐瞒艾滋病的情况,李某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而非撤销婚姻关系。

换言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将“隐瞒婚前重大疾病”增设为另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的情形,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被隐瞒方的婚姻权利。

那么,这里的“重大疾病”指什么呢?

截至目前,由于相关案例较少,且尚无相关法律解释进一步细化,所以还停留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层面。

但是,根据《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严重遗传性疾病、制定传染病与有关精神病,均属于婚前医学检查的范畴内。

而且,该法第九条规定,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由此可知,这三项内容显然属于应当如实告知婚姻另一方的“重大疾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严重的精神分裂症等。

除此之外,离婚判决多见,但撤销婚姻关系判决少见,这两者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从结果上来看,两者的直接影响比较相似,均会导致男女双方夫妻关系终止,彼此间相应义务解除。

而且,如果男女双方育有子女,同居期间也存在共同财产,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方面更是基本相同。

唯一的区别在于,离婚在法律上相当于已经结过婚了,但撤销婚姻在法律上相当于从没结过婚。

若是离婚后再婚,属于二婚,在购房等问题上可能会受到各地“家庭首套房”限购政策的影响。

但婚姻撤销则无此影响,可以继续按照“首次结婚”进行处理。

同时,离婚后,虽然婚姻关系解除,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夫妻身份获得的补贴红利依然有效。

但婚姻撤销后,由于视为“自始无效”,那么此前因夫妻身份获得的相应利益,可能存在退还问题。

当然,对于江某这种隐瞒艾滋病与人结婚的情形,也有可能触犯刑法。

原因在于,如果故意隐瞒自己身患艾滋病后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对方感染艾滋病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所幸,本案中江某由于长期用药,未导致艾滋病传染,而未实际造成轻伤以上结果的“故意伤害”行为一般不按犯罪处理。

也就说,江某也算是为自己“逃过一劫”了。

原标题:《民法典》施行后首例:男方隐瞒艾滋病结婚多年,婚姻被判撤销


本文地址:https://www.24fa8.com/n79706c62.aspx,转载请注明24FA出处。
| |
标签:
评论: 男方隐瞒艾滋病结婚多年 婚姻被判撤销 - 网民评论 全部评论 0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周热门
    • 今日热门

    首页 焦点(3457) 热点(2555) 新闻(12714) 国际(4971) 娱乐(4096) 视频(131) 综艺(1808) 影视(3371) 音乐(2082) 民生(3412) 行业(198) 财经(1448) 股票(343) 时装(9) 商机(19) 女性(411) 男士(75) 美容(43) 时尚(29) 珠宝(40) 饰品(25) 皮具(3) 品牌(12) 保健(58) 健康(269) 养生(104) 医学(326) 母婴(113) 亲子(56) 旅游(350) 购物(11) 美食(58) 创业(88) 社会(9554) 观点(993) 房产(1016) 汽车(229) 家居(21) 安防(40) 环保(57) 科技(603) 展会(4) 数码(201) 足球(217) 体育(963) 教育(1311) 高校(1553) 法制(1992) 军事(546) 游戏(235) 美女(17187) 欧美(32) 运营(18) 网络(399) 读书(294) 励志(177) 灵异(52) 奇闻(158) 趣闻(177) 历史(144) 人物(87) 星相(383) 艺术(46) 两性(75) 情感(151) 文学(300) 武林(261) 道教(61) 佛教(147) 广州(134) 地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