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 记者 刘柳
据最高检14日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周清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周清玉出生于1962年9月,河南罗山县人,他曾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多年,曾任农行三农业务总监,股改办常务副主任等职,2011年任国家开发银行纪委书记,2016年转任国开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他还曾担任中央第三巡视组副组长。
2022年7月,周清玉被免去国开行相关职务,今年5月被查,11月被开除党籍。
经查,周清玉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弃守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大肆滥用监督执纪权,搞迷信活动,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违反组织原则,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工作,严重破坏选人用人制度;
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大肆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钱色交易;
违规干预插手贷款发放工作,私自留存涉密文件;
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
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执纪违纪,甘于被“围猎”,与不法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原标题:周清玉,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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