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3月22日,郭女士收到一个来自武汉的快递包裹,包裹内是一包湿纸巾和一个“京东家电中奖券”。
根据中奖券上的说明,郭女士通过支付宝扫码进入一个群。在群里“工作人员”的指引下,郭女士领取了“为一个音乐App刷单”的任务。起初只要支付数百元就会返现,随后对方以流程操作错误,需要修补数据为由,停止了返现。此外,对方还以不刷单会降低信用分为由吸引郭女士继续刷单。短短半个月,郭女士投入81万余元,得到返现1万余元。
意识到被骗后,郭女士向郑州警方报警。随后,给郭女士寄送“诈骗包裹”的一名快递员和快递站经理被警方抓获。
日前,红星新闻从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中注意到,寄送快递包裹的京东物流武汉某快递营业部经理和一名快递员,明知寄送包裹是“诈骗宣传单”仍寄送,并获取提成。
今年11月14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决,该营业部经理黄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快递员方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记者注意到,11月24日,京东外卖在其官方公众号发文,称有用户反映,收到假冒“京东外卖”名义寄送的诈骗卡片,打着“百亿补贴”“豪礼大放送”等旗号,声称扫码即可领取现金红包或高额奖品。郑重提示:京东外卖从未组织此类活动,诸如此类卡片是诈骗,请大家切勿上当。
女子轻信快递包裹中奖券
身陷“刷单返利”骗局被骗80余万元
郭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了快递包裹里的“京东家电中奖券”。这张中奖券醒目位置印着“京东新春回馈盛典”,奖券上印有支付宝、京东、美团、饿了么的标识。
刮开刮奖涂层,郭女士所中的奖品是:价值499元的九阳榨汁机;价值79元的五常大米;价值20元的支付宝现金红包。下方还有支付宝二维码,并提醒“扫描二维码联系客服兑换三重豪礼”。
郭女士告诉记者,她经常在京东购物,收到快递也没有怀疑这张奖券,扫码后加入了群。
群里“客服”开始让郭女士参与各种刷单活动。起初是为一款音乐App刷单,客服让郭女士下载App听音乐,郭女士只当是与京东有合作的平台,没多考虑就加入了。
“起初是听音乐刷单,支付502元会返利600元。随后群里会分等级,参与不同任务。有的时候需要支付费用,有时候是购买京东储值卡。”郭女士说,在群里“导师”指导下,她仅购买京东的储值卡“京东E卡”就花了22.2万元。购完卡以后,有专门“工作人员”进行核销,给郭女士等级积分,声称会根据积分结果返现。
随后,郭女士还分4次将现金58.5万元送到对方指定位置,接着对方继续让郭女士转账,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截止4月11日报警时,郭女士已经被骗了811487元,收到返利10331.29元。
郭女士说,她并没有这么多钱,拿不出钱的时候,群里的“导师”还引导她去一些网贷平台贷款。
警方查到“诈骗包裹”来源
快递员和快递站经理均已获刑
报警以后,郑州警方通过快递包裹很快锁定了武汉一家快递站。
一审判决书显示,今年3月16日至4月11日,京东物流武汉某经营部经理黄某某和快递员方某,在明知上线提供并让其代发的宣传单系诈骗单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由黄某某安排方某揽收快递,雇人打包后,两人按照上线提供的收件人名单,将涉诈包裹邮寄至全国各地,共寄送42919件快递包裹。其中包括,今年3月21日向郑州市金水区郭女士寄送的一件快递。郭女士收到上述快递后,用手机扫描宣传单页上的二维码后,以“刷单返利”的形式被电信诈骗811487元。
判决书还提到,快递站经理黄某某供述,今年3月14日,一男子通过微信联系他称要发送一万单快递,每个快递是两张宣传页和一包湿纸巾。同时发来一万个客户收件信息。“我安排了快递员方某打印快递单。3月20日,韵达快递曾发布这种宣传单涉诈。我没有在意,继续帮这名男子打包发快递。”
黄某某还提到,当3月25日快递站收到行政处罚通知书,公司账户被查封,才意识到这些宣传单存在诈骗行为。“但这名男子承诺以后每月不低于6000元分成,让我换个账号继续帮他发货。我一共帮他发了45000单左右快递。”
法院查明,在发送这些快递后,黄某某获得1000元提成,方某获得2000元提成,都已经退回。
今年11月14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黄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方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快递员是否该赔偿?
律师: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非全部责任
真正实施网络诈骗的团伙在哪里?这起案件还会如何抽丝剥茧?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郭女士曾在法庭上以被害人身份,要求快递员方某和快递站经理黄某某退赔80余万元损失,法院没有支持。
那么,郭女士是否可以就被诈骗的损失向上述两人另行起诉呢?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快递员明知宣传页可能是诈骗广告,仍帮其随包裹分发,该帮助行为导致郭女士被骗,其行为与郭女士的财产损失存在因果关系。二人虽已承担刑事责任,但不影响民事责任,郭女士仍可在刑事追缴退赔无法弥补损失时,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部分或相应损失。向诈骗者提供帮助的行为本质上构成侵权,需要承担责任。
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表示,该案中快递员、快递站经理有明显过错,其明知宣传单是诈骗广告,仍协助发放,违反快递从业者的合理注意义务。郭女士是因扫描包裹内的诈骗宣传单才进入刷单群,最终被骗80余万元。快递员的“帮发行为”是诈骗链条的关键前置环节。因此,郭女士有权向快递员、快递站经理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但需注意:快递员、快递站经理仅需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而非全部80余万元。因为主要侵权人是未归案的诈骗团伙,快递员是“帮助者”,过错程度较轻。郭女士可向快递员、快递站经理索赔,但赔偿金额会根据其过错程度“酌定部分”,如10%-30%。帮信罪的帮助者需对诈骗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则按帮信罪处罚。
来源:红星新闻丨首席记者 吴阳
原标题:女子收快递后被骗80多万,快递站经理及快递员获刑:明知是“诈骗包裹”仍寄送,不到一月寄出超4万件,获3000元提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