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标题

背景:
阅读详情

清官难断家务事 “立法禁啃老”惹争议声一片

日期:2014年08月28日 10:16 来源:环球网 作者:


  已经成年,却还成天赖在家中,啃老爸老妈的老本,这样的人被称为“啃老族”,被“啃”的父母即便有怨言,通常也无可奈何。今后,法律将为这些被啃父母撑腰,对“啃老”的子女说“不”。昨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开幕,就《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记者发现,跟一审的草案相比,修改稿增了对“啃老”现象的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物业或者其他理由,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啃老”需要立法吗?

  “清官难断家务事”,对于“啃老”这种“家务事”,如今上升到法律层面加以规定,道德、亲情、礼教、人伦方面的东西要用法制去约束,血脉相通父母子女亲情要用律法制约,怎么感觉都不是滋味,我们的社会真的就悲哀到了,要用律法来规定子女常回家看看,子女不许啃老吗?难道现在的年轻人漠视父母权益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父母子女亲情行为要用律法机械性的规范,道德、亲情成了沉重的话题,孝道的救赎无奈之下要用法律来矫枉过正,法律能否起到改变世道人心,心灵救济孝道作用。

  父母和子女之间固有的亲情模式,在中国传统的伦理观下,更适合用道德的方式去调整,法律面对人性的伦理亲情难题,起不到我们想要的作用,最终家庭的事务成了僵局,法律惩罚下让人让亲情倍感心冷。原本家务事在亲情、责任,爱的付出中谅解共识,当法律挤占道德层面,代替父母的怨气,父母子女的亲情维系要用法律对簿公堂裁决对错,感化人与人之间亲情关系,无疑是雪上加霜,剥离亲情加大了双方的不愉快。

  说到啃老,社会导向是让年轻人自食其力依靠自己,父母可以帮助,但不能完完全全依赖父母,从内心深处改变生活方式,体谅父母,精神、道德层面有所改变,这是从道德方面去认知去改变,从道德方面去考量这个亲情、伦理的问题,如果用法律来约束,显然有剥离亲情的味道,好像是在鼓动一些父母,把亲情中的怨气对簿公堂来解决,让双方感情在法律下倍感心冷,看似在保护老年人的权益,实则让单纯的律法来充当道德底线,把伦理亲情推向两难境地。

  父母对子女给些经济帮助是啃老,吃父母的喝父母的是啃老,父母对子女的爱是啃老,清官难断家务事,如何界定啃老?父母对子女的啃老认知,完全取决于父母的心理感受。立法来解决亲情伦理,作用实在是有限的很,更会剥离亲情,无疑会对亲情雪上加霜。啃老需要立法吗?

  有的年轻人不去找工作,或不努力工作,只知道吃喝玩乐,享受,兜里没钱向父母伸手,的确不应该,也是个令父母烦忧、令左邻右舍不齿的事。但是,啃不啃老,是个地地道道的家务事,也是父母与子女两厢情愿的事。父母要有,子女才有得啃,父母没有,子女则没得啃,同时,还要父母愿意让子女啃,子女才有得啃,父母不愿意,子女自然啃不到。

因此,啃老所涉及到的是一种家庭教育和伦理问题。说白了,是对孩子的溺爱和纵容。这不仅增加父母的负担,对父母没有好处,对子女的危害也不小,致使子女养成了不劳而获的坏习惯和坐吃山空的秉性。父母能保管子女一生衣食无忧吗?恐怕想得到做不到。事实上,像这样的啃老,完全可以通过家庭说服教育和帮助来解决,不需要也不应动用法律工具来调整。

  亲情是靠家庭伦理和社会道德来调整的,无法想像用法律工具介入亲情和家庭伦理的后果。事实上,子女啃老,一方面,是子女不孝和不争气的表现,而当下,另一方面,更多的是社会问题、规则问题,物价高、物价飞涨,收入少,且涨得慢,立法应着重解决社会及规则问题,使劳动者的收入跟得上物价的涨幅,现在却反其道而行之,用法律工具来对付亲情、家庭伦理等道德问题,立法为何要在亲情、家庭伦理道德中间横插一杠?用法律工具惩罚亲情和家庭伦理,情何以堪?

  所以,对啃老立法,看似透出关爱老人的浓浓爱意,实则是立法泛化。事实上,法,有所能,也有所不能。应该让道德的归道德、法治的归法治,二者不可不分,混为一谈。笔者认为,对啃老进行立法,是立法泛化,其结果可能是,子女是否啃老,本身无法求证,也无法量化,更无法执行到位。因为什么情况下算啃老,什么情况下不算啃老,难以界定。退一步说,即便能界定清楚,在实际操作中,能否取到相应的证据,又怎么认定?而有的父母觉得子女啃老无所谓,甚至应该,不去追究责任,岂不出现了严重的法律不公?故而笔者认为,做不到的事,就不要去做。

  “啃老”是否达到侵权,还要看产权人的意思。至于子女要遵守管理老人财产的诚信义务问题,这与中国目前缺乏有效的财产信托制度有关,这恐怕是老年人权益受到伤害最严重之处,超过混口饭吃的“啃老”。

  江苏近期有个颇人性化的立法动作,拟在地方法规层级上,宣示性地授予老年人对“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经济资助的拒绝权。初看这类规定,颇有种“常回家看看”立法风格再回首的感觉,但这次“禁啃老”入法,背后却有强大的法律渊源,宪法和物权法本来就有这样的规定,现在换成具体群体再次在次级立法中重申,意义当然不同。

  依法理,没有产权就没有公平。从产权主体上看,产权关系有“私有”、“共有”或“国家所有”等关系,不论哪一种形式的产权,相对于另一法律实体,所有这些所有权,性质也还是等于“私有”关系,也就受“私权神圣”的保护,任何产权的处分权只属于所有权人。这个法理对家庭财产而言,也是一样的道理,属于老人的财产就是老人的财产,无论谁,不论是否为血缘或姻缘尊卑关系,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别人,除非经过合法的产权交易。

  这样一来,人们就会发现,这个令老年人感觉受保护倍增的法律,其实早就有之。但这样的“所有权神圣”(我们叫“物权”)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屡遭侵犯,屡被侵犯又屡不知如何维权呢?这与一国法律传统与文化传统及法律观念有关。

  中国曾是个集体主义为中心的社会,这个社会形态容易催生财产共享的牺牲主义。在个人私产不多,个人拥有私产差别不大时,共享是社会变得更温情的一种存在方式,即便共享了,也不会对牺牲者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在这样的基础上,人们会更接受集体所有或国家统有的产权模式。中国进入农耕文明之后,共享传统几乎存续了两千年,表现在家庭财产上,人们总有一种家庭成员的财产不算“私有财产”的错觉,尤其是对待父辈或子女财产时,总会把这些财产归入集体财产(非共有)的关系中。这样的意识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自己独占自己财产的家庭成员,往往被视为不孝或不肖之徒,受到道德的斥责。

  然而,现在中国已经是年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的市场经济国家,物质基础的变更和个人财富的增加,所有权神圣的价值人们越来越深切地感受到,这几年来,为保自己的房子不被非法拆迁,为捍卫自己的产权,有些百姓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进一步彰显了产权保护需要不断重申的重要性。

  “啃老”实质就是子女无偿占有和使用老年人财产的行为,是否达到侵权,还要看产权人的意思,如果老年人同意了这种产权转让,那么,啃老也无法律问题。如果老年人不同意,子女“啃老”,自属侵犯别人财产权行为,自然受法律的惩罚。至于子女要遵守管理老人财产的诚信义务问题,这与中国目前缺乏一个有效的财产信托制度有关,这个问题恐怕是老年人权益受到伤害最严重之处,超过混口饭吃的“啃老”。

  现如今,家务事似乎越来越“有法可依”了:做儿女的,不常回家看看,违法;啃老,违法。这些法律设计者用心良苦,比如,确实有人不回家看望父母,有人以啃老为能事。

  但是,立法者只看到现实的困境,却没有看到子女的困境。以常回家看看为例。做子女的谁不希望沐浴亲情?但在被加班、被全勤有时成了家常便饭,紧凑工作与逼仄休息的双重裹挟下,让做子女的确实很难抽出时间回家,更别说常回家了。再说购票难也是现实难题。当看到孩子收不抵支时,做父母的能忍心不管不问?即便孩子不啃老,父母恐怕也会主动让孩子“啃”。

  其实,美国等国同样存在啃老族。日前,新华社报道,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家贫困儿童中心研究人员调查发现,由于经济不景气、工作难找等原因,美国18岁至24岁年轻人中52.8%成为啃老族。值得提及的是,为化解啃老族,美国并没有求助于立法,而是多一些制度设计。美国不少理财公司专门开展业务,其对象就是那些需要贷款以渡过难关的啃老族。

  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统计,在城市里,有30的年轻人靠“啃老”过活,65的家庭存在“啃老”问题。长期啃老确实不值得推举,如果说“傍父母”还是以亲情为基础维系,是社会新人在“心理断乳期”的短暂依赖,那么,“啃父母”则令人心寒。但立法严禁啃老时,能否同时构建制度化平台以解决啃老族的困境,强化社会保障,让啃老族有温情的生存状态?

  看到新闻的时候,我很纳闷:这样的事情还需要法令来规定吗?法令的规定能起多大作用呢?“啃老族”产生的原因又有哪些呢?不解决这些问题,即使法令出台的初衷是好的,也只能沦为形式,不具实际意义。

  我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以感情为纽带的。古人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其实法律法规也很能清晰地界定彼此的责任和义务,并把它付诸实践。对于任何父母来说,他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过得幸福安康,看到自己的孩子成为蚁族、蛋居而不可得、“三百年买不起房子”,都会紧皱眉头甚至泪流满面。有能力的便会主动帮助,没能力的也想着砸锅卖铁资助孩子。反过来想,如果父母的条件也很差,有几个孩子会主动地去啃老、去强行索要财物?

  一个朋友在日志里写到:我在上海打工,租住在浦东一个终日不见阳光的地下室里,六七平方米租金每月800元。为了让父母放心,我把自己在上海的生活描述的非常美好,没想到的是父亲出差路过上海,我忐忑不安地把他带到我的蜗居。父亲什么也没说,办完公事就匆匆地回家了,还发来一条短信:“闺女,我回去了,你租那样的房子,我无颜,我就是把家里的房子抵押出去贷款,也要给你凑齐首付的钱,让你住的房子里能看到阳光。主意已定,劝说无效,祝女儿生活开心。”这应该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心情,而我们同时也在为成为了父母的累赘而泪流满面。

  在这里,法律法规的能量远远小于感情和社会现实。反过来看另外一件事情:北京房山法院窦店法庭,一奶同胞,姐弟六人,为“谁孝顺老人”,在法庭上争得面红耳赤。而老人的诉求很简单,子女每周至少保证探望一次。老人称,自己不缺钱,有退休金和医保,但就是孤独寂寞。随着老龄化社会的脚步越来越近,这样的事情也越来越多。可越来越多的人为了生活只能陷入无休止的加班、交际之中,或是漂泊在异地求生,对一些人来说,每年回家一次都不可得。

  啃老族的形成,有着个人、父母、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原因,这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同样社会人员的流动越来越广,父母“常回家看看”的要求也受到越来越多的阻力,这样的社会阵痛,不是一两部所谓的法律法规能够解决的。从道德意义上来说,对于成年人来说,不啃老、常回家看看,都是一些应该恪守的底线,在法律方面也是适用的。只是现实给了道德和法律一记闷棍,让老人和子女一起沦陷,在道德里,在情感中。在这样的情形下,政府不从实际出发解决问题,反而只用纸上的条文来限制,这只能是乌托邦式的梦想。


本文地址:https://www.24fa.top/SheHui/2014-08/1195.html,转载请注明24FA出处。
| xiaoxiao |
评论: 清官难断家务事 “立法禁啃老”惹争议声一片 - 网民评论 全部评论 0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周热门
    • 今日热门

    首页 焦点(2550) 热点(2000) 新闻(2818) 国际(1593) 娱乐(2422) 视频(131) 综艺(1808) 影视(3155) 音乐(2066) 民生(971) 行业(58) 财经(315) 股票(139) 时装(9) 商机(19) 女性(393) 男士(75) 美容(42) 时尚(27) 珠宝(40) 饰品(25) 皮具(3) 品牌(12) 保健(54) 健康(237) 养生(99) 医学(76) 母婴(110) 亲子(56) 旅游(120) 购物(10) 美食(55) 创业(79) 社会(4271) 观点(563) 房产(96) 汽车(75) 家居(21) 安防(40) 环保(47) 科技(218) 展会(4) 数码(96) 足球(185) 体育(257) 教育(510) 高校(629) 法制(947) 军事(284) 游戏(174) 美女(5518) 欧美(26) 运营(18) 网络(221) 读书(284) 励志(169) 灵异(52) 奇闻(155) 趣闻(147) 历史(127) 人物(83) 星相(383) 艺术(44) 两性(74) 情感(148) 文学(288) 武林(217) 道教(57) 佛教(141) 广州(97) 地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