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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失菩提心,修诸善法,是名魔业。


《华严经》云:“忘失菩提心,修诸善法,是名魔业。”

佛法是了脱生死轮回,一切善业恶业,种种有为,皆是轮回种子,故名魔业。当思三界犹如火宅,无有安时,人生苦短,猛勇精进,早日出离,仁者诫之。

菩提心者,无相无为,随顺众生。善法者,人我众生障。弃恶从善,故名善法。著人我众生相者,著相求法,心冀果报,耽著法障,故名魔业。

后记:友人看罢不甚明白,复加阐释。

忘失菩提心者,与物有诤,不能随顺。有诤于物者,不能平等慈悲喜舍,不名应物不迷。迷于物者,人复被万物所盗,六根迷失,精气走失,故名有漏。则不能空身心性法,心生则种种法生,则种种罪业生。心生者心放逸于六根,遂成五蕴,五蕴虚幻,故名魔业。忘失菩提心者,则见人我心物,则著人我众生寿者相,不能无相布施,著相求法,虽有福报,实无功德。功德者只关心性,心性者不生不灭,心生者非本心,故名迷失本性。

修诸善法者,有为也。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虚幻无意义。有为者五蕴,色受想行识。执著五蕴,净垢生灭,修诸善法,是佛道障,又名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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